工作 对象 |
工 作 内 容 |
基 本 要 求 |
申 请 人 |
1.接受申请书 |
要求入党的同学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在一个月内派人谈话 |
2.确定积极分子名单 |
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在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研究,确定积极分子名单 |
|
3.公示积极分子名单 |
公示期一周 |
|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
由相关人员如实填写 |
|
5.确定联系人 |
两名联系人中至少一名应为正式党员 |
|
积 极 分 子 |
1.培养考察(一年以上) |
主要考察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人品;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模范带头作用;组织纪律观念;学习、工作表现 |
联系人每季度与积极分子至少谈话一次,并将谈话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
||
支部书记每学期与积极分子至少谈话一次并负责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依据”和“发展入党的依据”栏目 |
||
2.院(系)初级党校培训 |
建立马列、党章学习小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培训一次 |
|
3.共青团组织“推优” |
限共青团员,填写“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
|
4.政治审查 |
党支部对本人政审后要形成书面政审报告 |
|
5.确定发展对象 |
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将其列入发展计划。未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原则上不能发展 |
|
发 展 对 象 |
1.培养考察 |
安排发展对象适当参加支部党员活动;支部书记每学期与发展对象至少谈话一次 |
2.校级党校培训 |
一般每年两期,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
|
3.政治审查 |
对发展对象家庭主要成员进行审查 |
|
4.征求群众意见 |
征求意见的人数应在10人以上;座谈会记录应为原始记录 |
|
5.审查本人自传 |
自传应如实写明本人入党动机;党的基本理论、性质、宗旨以及党的发展历程的系统认识;本人思想认识转变过程以及自身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等 |
|
6.党支部提出综合考察意见 |
应对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学习表现,人品、群众关系等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明确提出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同意发展入党的意见 |
|
7.上报党总支预审 |
审查材料包括:⑴入党申请书⑵党支部综合考察意见⑶党支部政审报告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⑸本人自传(6)党校培训材料⑺团组织“推优表”(限团员)⑻ 群众座谈会记录 ⑼ 家庭主要成员政审材料 ⑽ 学习成绩单 ⑾ 思想汇报 |
|
8.确定拟发展新党员名单 |
党总支审核材料确定拟发展新党员名单 直属党支部须报党委组织部经审批后确定拟发展新党员名单 |
|
9.上报材料 |
每学年第一学期12月10日前,第二学期6月10日前上报组织部 毕业班第二学期4月15日前报送,支部和总支5月20日前完成相关手续 三年级第二学期5月15日前报送,支部和总支6月15日前完成相关手续 |
|
10.公示拟发展新党员名单 |
公示期一周。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受理意见的方式 |
|
11.确定入党介绍人 |
两名均应为正式党员;一般由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
|
12.领取《入党志愿书》 |
由相关人员填写;支委会审查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
|
13.召开讨论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 |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要求全体党员均应到会;或者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人数至少为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含),会议方有效;赞成票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表决方有效 |
|
讨论两人(含)以上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支部大会决议三个月内有效 |
||
14.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 |
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安排专人进行谈话,谈话内容及谈话人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并向党委汇报 |
|
15.备案或审批 |
党委或党总支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 |
|
16.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 |
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并通知本人 |
|
17.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
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
|
18.领取《预备党员考察表》 |
相关人员如实填写 |
|
预 备 党 员 |
1.预备期一年 |
入党介绍人至少每季度与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谈话 |
党支部至少每半年要对预备党员考察评议一次,考评意见如实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
||
2.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
预备党员应提前半个月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
|
3.支委会提出意见 |
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现实表现、党小组和介绍人以及群众意见,提出可否转正的意见 |
|
4.召开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 |
审核转正材料包括: ⑴ 转正申请书⑵《入党志愿书》⑶《预备党员考察表》⑷全年总结和思想汇报 |
|
根据表决结果,确定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为半年至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如有非正常转正情况请及时与组织部沟通) |
||
支部书记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签字盖章后将预备党员的全套材料一并报党总支 |
||
5.备案或审批 |
总支书记填写审批意见,签字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审批意见应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 |
|
直属党支部将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
||
6.接收转正通知单并在党内宣布 |
党支部接收同意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的通知单,通知本人并在党内宣布 |
|
7.党支部派人谈话 |
对按期转正的党员提要求,通知其党龄自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指出其主要问题和努力方向 |
|
正式 党员 |
入党材料归档 |
将相关材料交有关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保存 |